- 請暫時不要吃東西與喝水、飲料直到症狀緩解,以避免刺激腸胃讓腸胃蠕動變快,造成腹瀉、腹痛。
 - 嘔吐後請漱口,以避免口腔中的殘留物味道刺激,造成再次嘔吐。
 - 病程期間,請注意您的嘔吐物與排泄物是否異常 ( 出血、黏液、黑便等),以提供醫師診治上之參考。
 - 腸胃炎發病後一週內,食物的烹煮方式建議採清淡為主。少油,避免油炸、辛辣的食物。少量多餐並細嚼慢嚥。養成良好飲食習慣,進食速度調慢,定時定量,勿暴飲暴食。
 - 離院後,請遵照醫囑按時服藥,且於 2 ~ 3 日內到腸胃科門診追蹤治療。
 - 若出現高燒或腹部持續疼痛,請儘快回到醫院做進一步評估治療。
 - 離院後若有任何問題,歡迎使⽤急診 24 ⼩時諮詢服務電話:
 - 醫護諮詢電話:(04)22052121分機 15150 或 15151
 - 藥物諮詢電話:(04)22052121分機 15124
 - 兒科醫療諮詢電話:(04)22052121分機 15158
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急診—腸胃炎病人注意事項
2024/12/4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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