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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核病病人注意事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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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核病病人注意事項

2024/9/3

治療注意事項

  • 遵照醫師指示規則服藥,至少治療6個月或以上,結核病是可完全治癒的。
  • 服藥期間若身體出現任何不適,切勿自行停藥,請馬上和醫護人員或關懷員聯絡,以確認原因及決定適當處置,因為斷續服藥可能造成抗藥性結核菌及病情惡化。
  • 須遵循醫師指示按時追蹤檢查(照胸部X光、驗痰、抽血),以明瞭病況進展。
  • 服用抗結核藥物(含有RifampinRifabutin)後,尿液、痰、糞便、唾液和淚液顏色可能會變成橘紅色,此為正常反應。
  • 每次回診前請先測量體重,以利醫師評估是否需調整藥物劑量。

居家照護應注意事項

  • 注意個人衛生,打噴嚏、咳嗽時應以衛生紙遮口鼻,以免飛沫噴出,有痰則以衛生紙包住,沖入馬桶或丟入有蓋的垃圾筒集中處理。
  • 痰液檢查為陽性者,規則服藥兩週後,一般傳染性大幅降低,如需出入公共場所(包括就醫時),仍請配戴口罩,以保護您與家人的健康。口罩一天至少換一個,若有髒污或潮濕需立即更換。
  • 保持室內空氣流通,病人的被褥和衣物要經常換洗,陽光曝曬消毒 4-6 小時。
  • 服藥期間勿私下服用中藥,宜戒菸、戒酒,避免嚴重影響肝臟與肺部功能。
  • 若無心血管、腎臟或其他需限水疾病者,請一天攝取1500c.c. ~ 2000 c.c.的水份。
  • 痰抹片陽性的肺結核病人,治療尚未於直接觀察治療(DOTS)達14天或其他證據證實已無傳染之虞者,不得搭乘單次航程超過八小時的大眾航空器出國(境)。
  • 完治後第 1 年,每半年追蹤複查胸部 X 光,之後每年 1 次追蹤胸部 X 光檢查。

服藥後可能的不良反應

  • 過敏反應(如皮膚紅疹發癢)、腸胃不適、噁心、嘔吐、肝功能異常(如疲倦、噁心、吐、食慾降低)、周邊神經炎(肢端麻木或刺痛感)、視力模糊或視力減退、聽力異常、頭痛、暈眩。
  • 服藥期間痛風病人需注意痛風發作情形。
  • 若有上述任何症狀出現時,應儘快回診告知醫師,由醫師診療與調整藥物,切勿自行變更劑量或停藥。

飲食注意事項

  • 結核病病人可能因疾病及藥物的反應常感到食慾不振,建議補充足夠的水分及均衡飲食,少量多餐,選擇清淡、多樣化的食物,以增進食慾。
  • 多補充蛋白質和鈣質,如:牛奶或優酪乳,幫助結核部位的組織修補。
  • 使用 Pyrazinamide 期間,盡量減少食物中普林的量,限制普林攝入量,避免出現痛風發作情形。要避免的高普林食物有:乳類及其製品、內臟類、豆類、海鮮類、蔬菜類:豆苗、青豆苗、籚筍、香菇、紫菜,其他:高湯、雞精、酵母粉、濃肉汁、牛肉汁。

衛生所關心您與您家人的健康

  • 公衛管理人員於收案時提供相關衛教並給予「智慧關懷卡」,卡片作為就醫免部分負擔憑證,管理期間妥善保管,回診時應攜帶卡片,可提供診療醫師查詢維護診療訊息,銷案時須繳回卡片。
  • 符合執行接觸者檢查條件後,將提供您的親友TB接觸者就醫轉介單」,請您的親友持單至醫療院所胸腔科或感染科,接受胸部X光檢查。

建議您加入都治計畫

  • 由您轄區的衛生所護理師,指派都治關懷員週一至週五進行送藥服務,送藥的地點可依您的需求決定,提醒您不會忘記服藥,並關心您的身體狀況。
製作單位:感染管制中心 編碼:HE-10290
若有任何疑問,請不吝與我們聯絡
電話:(04) 22052121 分機 119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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